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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先生不买帐诉诸法律讨得七十三万

1999-05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曾胜泉

广州日升大厦业主向延期交楼的开发商追讨权益时,手段不同结果迥异:诉诸法律者获得高达73万元的巨额赔偿,接受私了的仅得几千元至几万元的补偿。业主们感慨:“用法不用法,就是不一样!”

日升大厦位于广州华乐路青龙坊,是广东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。按预售契约规定,该楼应于1997年7月交给业主使用,但拖到去年9月才交楼。众业主入住后,纷纷找开发商算帐。开发商分别以每套住房2800元至5万元不等的补偿,将不少业主“摆平”。购买两套住房的周先生则不买账,尽管开发商愿意补偿他9万元,他仍然坚持诉诸法律。广州东山区法院受理此案后,认为开发商未按期交楼,已构成违约,故判令开发商应从1997年8月1日起按购房总额210多万元每日千分之一计付违约金。但开发商迟迟不履行判决,法院于最近强制执行,为周先生讨回73万元赔偿。周先生的行动,给日升大厦的业主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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